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进县城务工、进工地打工等现象兴起,农民工群体就地形成,并存在着学历背景不一、人员流动频繁、法律意识不足等管理难点、堵点,特别是双方签订的纸质劳动合同易丢失、易篡改的客观问题存在,双方一旦发生劳动报酬纠纷,无证据或证据不足等情况直接制约案件办理质效,农民工合法权益极易受损。对此,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在全省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实现了农民工维权有依据、项目管理有效率、部门监管有数据。
助力农民工维权有依据
针对农民工“确证难、示证难、认证难、存证难”的维权问题,高青县与“鲁班用工”平台达成合作协议,在高青县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仅用半个月时间便将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覆盖全县所有新开工及在建项目,得到农民工和用工企业的“双认同”,实现劳企皆受益。
签证、存证更便捷。“平台”搭建后,高青县内建设项目结合用工总量可通过该平台申请电子劳动合同,由农民工提供个人信息(也可由农民工自行完成),整个过程全部通过“鲁班用工”app操作,方便快捷、准确有效。电子合同上工作工种、工资标准、支付日期、注意事项等权利义务显眼明了,操作简单便捷,保存方便安全,农民工可随时随地查看、调取,存证更便捷,务工更踏实。
确权、维权更快速。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发起、签订、变更、延续、终止、撤销等环节均可追溯,具有“高效率”“易管理”“防丢失”等诸多优点,直击“确证难、示证难、认证难、存证难”的难题,特别是用工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后,劳动监察部门如何快速化解纠纷、依法处置案件线索,电子劳动合同的优点尽显无余,劳动者确权、维权即投即办,部分欠薪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助力项目管理有效率
前期,高青县被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为“劳资专管员”职业化试点县,这得益于高青县在淄博市首推电子劳动合同,把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应用人群不断拓展、拓宽,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助力。
助力用工单位提高效率。对于用工单位而言,电子劳动合同无需打印,无需往返单位驻地签字盖章,节约了大量的人工成本、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特别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资纠纷后,合同一查便知、一看明了,缩短了用工单位(企业)或劳动者的举证时间,利于快速化解纠纷矛盾,快速投入生产、工作,对提高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具有重要意义。
助推劳资专管员职业化。劳资专管员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一环,有了电子劳动合同的助力,劳资专管员不再整理、审核大量的书面纸质合同,在查询、登记、整理、保存方面也减少了大量精力,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如何提高劳资专管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能力上,助推劳资专管员职业化深入推动。
助力部门监管有数据
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可定期通过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据,全面分析农民工务工和企业用工情况,预判欠薪风险,规范劳动用工。
助推欠薪源头防控。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托山东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实名”农民工电子劳动全覆盖,同时,针对临时用工存在“非实名”的漏洞,采用临时工台账,并留下影像资料,实现凡进场施工的农民工都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统一上云备案,并自动推送至农民工个人手机,注明发放工资数、权利责任、项目经理和各部门的投诉电话等信息,切实从源头上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助提案件办理质效。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使用后,作为主管、监管部门可随机调阅在建项目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查看合同约定、权益保障等重要因素,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当出现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存证的电子劳动合同作为可信可靠的电子证据,直接作为欠薪案件处理的证据材料,依法依据尽快化解问题,有效规避了传统劳动合同因要素缺项、内容违规造成合同失效的风险,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服务水平,化解欠薪难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编:张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