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枣庄市“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会上,就普通市民在森林防火方面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问题,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永法作出了回答。
曾永法说道,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该注意: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防火期期间严禁在森林内及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家庭中有未成年人的,请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在森林及野外玩火。对聋哑、痴傻等特殊人群要特别关怀关注,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危险发生。
户外活动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立即报告。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和孕妇等人员要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森林防灭火各项规定,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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